合同条款
客户与韩国化妆品(株)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就合同中的商品及其销售价格签订销售合同(以下简称“合同”)并同意以下条款。
第一条 (合同的目的) 本合同的目的在于就公司提供给客户商品事宜,规定双方的权利、义务及其他必要事项。
第二条 (商品的配送) 公司将客户根据自己的意愿订购的商品,按照客户要求的时间和地点(韩国国内),以邮件、快递等形式进行配送。配送相关经费由公司或客户承担。
第三条(商品款的支付) 商品款须在订购的同时结算给公司。
第五条 (赠品) 如果客户领取了公司提供的赠品,解除或终止合同时须返还该赠品。如果该赠品有损毁,公司将扣除相当于同一赠品买入价的金额后予以退款。
第六条 (退换货) 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退换货费用由公司承担,非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退换货费用由客户承担。
第七条 (严禁擅自复制) 依据本合同,商品的财产权归公司所有,禁止任何人擅自复制。因违反本条规定而发生的所有公司损失均由客户进行赔偿。
第八条 (纠纷处理) 客户依据本合同,从公司收到的配送商品承受损失时,可向公司客服中心要求损害救济。如果对公司的损害救济存在异议,可依据《消费者基本法》规定,向韩国消费者院提交损害救济申请。
第九条 (其他) 如果有特别约定事项,必须在合同特别约定栏中写明。客户无权向公司要求未在本合同中提及的事项,公司对此概不负责。